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

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

 

校内各单位、部门:

根据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采购绩效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加快政府采购工作进度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和采购质量,现将政府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采购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申报。

2.预算内未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,请各单位、部门指定专人按照预算科目合并、汇总后,统一将采购计划于2020年10月9日前报送至招标采购中心。

3.因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再审批自有资金,建议未纳入今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列入明年政府采购预算。

 

招标采购中心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9月24日